聚焦315 省消协专家盘点投诉热点 支招“品质消费”

2018-03-16 09:48:52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尹强民做客大众网

  大众网济南讯 聚焦山东消费热点、倾听网友消费问题、为消费者合理维权支招......在3·15到来之际,3月13日,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尹强民做客大众网,与网友共话山东消费维权那些事儿,并现场盘点了我省2017十大消费投诉热点、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商品和服务投诉量“双降” 投诉解决率提高14%

  2017年,山东省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2758件,解决11524件,投诉解决率为90.3%,投诉解决率比2016年提高了1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79万元,其中因欺诈行为得到惩罚性赔偿的139件,赔偿金额为31万元。与2016年相比,受理消费者投诉下降31.6%,解决数下降19%,但投诉解决率、接待来访咨询人数均有较大幅度提高,解决率提高了14%。

  2017年,商品类投诉有7480件,占到总投诉量的58.6%;服务类投诉有2371件,占总投诉量的18.6%;其他类投诉有2907件,占投诉量的22.8%。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尹强民

  尹强民从商品和服务投诉量的变化进行了详细分析,商品类投诉中,2017年投诉量居前五位的分别为:汽车及零部件、通讯类产品、鞋、服装和厨房电器类产品,与2016年相比,数量均有所下降。其中汽车及零部件类产品的投诉由2016年的1917件减少到了2017年的844件,减少了56%;通讯类产品的投诉由2016年的1394件减少到2017年的724件,减少了48.1%;厨房电器类产品的投诉由2016年的479件减少到了2017年的266件,减少了44.5%。

  服务投诉中,投诉量居前五位的分别为:餐饮服务、住宿服务、美容美发服务、移动电话服务和健身服务。值得关注的是保养和修理服务由2016年的288件减少到2017年的49件,同比减少83%;摄影及照片冲洗加工由2016年的229件减少到2017年的57件,同比减少75.1%;美容美发服务、餐饮服务同比减少也分别达到69%、68%。

  远程购物成消费投诉多发领域 保健品诱导消费备受关注

  盘点2017年全省消费投诉情况,尹强民表示,投诉热点及典型案例基本集中在远程购物、保健品、快递物流服务、预付款消费、农用生产资料、汽车、通信服务、教育培训服务、家装建材服务、旅游服务领域等十大领域,呈现的形式也多样化。

  以网络、电视、广播购物为代表的远程购物成为消费投诉的多发领域。投诉的问题主要表现为:虚假宣传,消费者收到的实物与商家宣传差异较大;网络交易平台履行监管责任不严格,七天无理由退货执行不到位;微商缺乏信用保证体系,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其中,消费者因找不到商家而难以维权;电视购物商品出现问题后,厂商与电视台互相推诿。2017年山东消协组织受理互联网服务投诉90件,占服务类投诉3.8%,较2016年度增加5.88%。

  近年来,有关保健品虚假宣传的投诉日益增多,老人深受其扰。2017年,消费者投诉反映的问题主要是:通过炒作各种高科技概念,宣称或暗示具有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诱导消费者;通过变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通过恩惠手段如有奖听课、名医会诊、免费旅游、免费体检、家访送礼等,诱使老年人以高价购买只具有普通保健作用的保健品;退还款难,当消费者发现问题要求退换货时,售后服务人员以医生的身份劝说其继续服用,或者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甚至以技术手段屏蔽消费者电话。

  依法维权 捍卫合法权益

  消费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时有发生,如果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或是遇到退换货难等问题,消费者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尹强民给广大消费者现场支招,一是消费者如果购买的假冒伪劣产品可获“三倍赔偿”,《消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二是消费者有七天的“后悔权”,《消法》?确认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赋予了买家一定的“后悔权”。无理由退货,指的是消费者利用被赋予的“后悔权”,对自己购买的商品不喜欢了,在七天的冷静期进行的退货。三是网络交易平台承担“先行赔付”责任,《消法》?提出了对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的先行赔付制度。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益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创造品质消费环境 提高消费者幸福感与获得感

  2018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是“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尹强民为大家进一步解读了该主题,“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是呼吁全社会崇尚品质消费理念,适应品质消费需求,创造品质消费环境,以品质消费需求倒逼供给侧品质提升,为释放中高端消费潜力创造条件,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而努力。“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涵义:一是倡导经营者以品质消费为指引,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满足消费者对品质消费的需求。二是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品质消费理念,追求绿色、协调、共享的消费观念,摒弃追求奢华、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落后消费行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三是完善消费维权共治格局,发挥消协组织社会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强化消费维权工作,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促使经营者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让消费者在便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逐步提高幸福感与获得感,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据了解,2018年,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将围绕“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重点开展一系列活动:围绕年主题大力开展宣传活动,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及年主题专项活动,倡导品质消费理念,营造品质消费氛围;大力开展消费教育活动,尤其是针对农村消费市场、老年消费、网络消费等突出问题,广泛开展“送法律、送知识、送服务三下乡”等多种形式的消费教育系列活动;大力开展商品和服务社会监督活动,通过监督检查、消费调查、消费体验、点评评议等有效手段,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净化消费市场环境,为消费者创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同时,还将结合消费热点,配合中消协选取面向消费升级的绿色化、智能化、中高端化等新型前沿产品开展比较试验,为消费者提供客观公正的消费信息,为品质消费提供选择;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完善消费纠纷解决机制,畅通投诉受理渠道,通过搭建和畅通电话、网络等渠道,方便消费者投诉、咨询,进一步推动和解平台建设,拓展电商消费维权直通车绿色通道,提升消费维权解决效率;履行《消法》赋予省消协的公益诉讼职能,针对垄断行业、公用事业、新兴领域以及涉及百姓消费利益的重大事件,加大公益诉讼力度。

 

2017年消费者投诉十大热点

2017年度全省消协组织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初审编辑:王清漪

责任编辑:魏现芳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