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查封!关于临沂宋某某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调查情况的通报

2021-01-08 21:19:07来源:作者:

  日前,兰陵县市场监管局通报了对北大市场宋某某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经营的情况,宋某某被公安机关拘留,其经营的冷链食品及场所被查封,疫情防控期间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详细情况曝光

  2021年1月6日10时,兰陵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兰陵县北大市场开展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检查时,在市场熟食摊点区发现宋某某销售场所有产地为法国的冷链食品。

  经查,宋某某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不能提供《货物清单》和《集中监管专仓出仓证明》 、未落实市外进口冷链食品进入临沂市提前24小时报备、未录入“山东冷链”信息系统、未分区存放、未亮码经营;现场经营销售的冷冻牛肉、冷冻猪耳、冷冻猪蹄、冷冻牛肚无法提供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及产地证明、未录入“山东冷链”信息系统。

  执法人员立即对涉嫌违法经营的进口冷链食品及经营场所采取了查封措施,并将情况及时上报疫情防控指挥部,县疾控中心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对冷链食品、外环境、从业人员进行了核酸检测采样,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针对宋某某违反《关于严把进口冷链食品第一道关口设立集中监管专仓开展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的工作方案》(鲁指办发[2020]114号文)规定,销售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行为,兰陵县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专班已对其立案调查,对其经营的冷链食品及场所已采取查封强制措施疫情防控期间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拘留

  各冷链食品经营单位要吸取教训,

  引以为戒!

  要严格落实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责任,

  防止疫情由物及人传播。

  提 醒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将继续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对检查发现的不提前报备、不配合集中监管、不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不使用“山东冷链”、不索证索票、不分区存储、不亮码销售,以及不执行全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其他行为,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群众积极向

  市和各县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举报违反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

  举报电话市冷链专班 0539-8607192

  兰山区专班 0539-5250186

  罗庄区专班 0539-7086556,7086161

  河东区专班 0539-8080339

  郯城县专班 0539-6377875

  兰陵县专班 0539-5201333

  沂水县专班 0539-2230126

  沂南县专班 0539-3255181

  平邑县专班 0539-2103182

  费 县专班 0539-5796509

  蒙阴县专班 0539-4810010

  莒南县专班 15725786719

  临沭县专班 0539-2060082

  高新区专班 0539-7118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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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宣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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