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违法行为!聊城开展阿胶及制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2019-03-14 09:05:00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作者:

  3月12日,记者从聊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根据《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阿胶及其制品 市场专项整治方案》,聊城将在全市严厉打击阿胶及其制品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人民 群众消费安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阿胶及其制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电商、微信平台纳入专项整治范围

  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为的监管力度,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 加工和无证生产经营阿胶及其制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伪劣阿胶及其制品的行为;严肃 查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违法会销、违规直销及传销阿胶及其制品的行为,以及在包装 方面仿冒侵权、傍名牌生产“山寨”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开展监督执法,依法查办 一批违法典型案例,持续保持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防止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风险。

  记者了解到,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19年3月至4月,整治范围为:阿胶及其制品 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电商、微信平台等。

  执法人员将对食品生产许可企业,重点检查企业生产所用的原料是否与批准的配方原料 一致;是否按照批准的生产工艺组织生产;生产过程是否有批记录,记录是否完整,是否 具备可追溯性,能否做到产品批批检验合格出厂;检查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工 艺等是否持续符合食品生产许可证发证要求。检查标签标识,是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 》和《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及其问答》的要求进行标注, 配料表是否与企业实际投料相符。

  重点检查驴皮质量与相关标准

  对药品生产许可企业,重点检查驴皮原料控制情况,包括驴皮供应商审计、购入渠道 以及供应商档案管理情况,驴皮质量与相关标准符合性情况,驴皮验收人员培训情况、真 伪驴皮的鉴别能力、疑似皮的处理规定,驴皮仓储管理及养护是否符合规定;检查生产过 程控制情况,包括物料平衡情况、驴皮使用量与阿胶产量之间的匹配情况,批生产记录是 否真实、规范;检查成品产品检验和放行情况,包括是否按标准进行阿胶成品检验、检验 记录是否规范,检验人员检验能力及培训情况,实验室数据完整性管理情况;检查销售环 节情况,包括阿胶销售管理及可追溯体系建设情况,产品召回系统是否完善。

  以商场超市、农村地区食品销售者、农贸市场经营者为重点对象,重点检查阿胶类食 品经营许可情况;检查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 情况,严禁从不具备资质的单位购进阿胶类产品;对所经营的产品,重点检查是否销售无 批准文号、无生产日期、超过保质期的阿胶类产品。检查阿胶产品供货企业资质材料;对 经营阿胶及其制品的药店,检查证照是否齐全,购销存、票据是否相符;加强城乡结合部 、农村地区的检查。重点查处在许可登记的经营场所之外,集中招徕消费群体组织销售阿 胶及其制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以会销形式虚假宣传阿胶及其制品性能、功效的行为。 重点检查药品类阿胶产品的广告是否经省级药品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发布,保健食品类阿 胶制品广告是否经省级保健食品主管部门批准后发布;发布的广告内容与审查批准的内容 是否一致;普通食品类的阿胶制品广告中是否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是否明示或者暗 示治疗作用,是否使用医疗机构、医生、专家和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

  重点查处网络交易领域“刷单炒信”

  加强阿胶市场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严厉查处侵犯商标专用权、冒充注册商标、使用 禁用标志等违法行为;以注册商标尤其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为重点,加强与行业协会 、重点企业等的联系,收集案件线索,加大查处力度,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对涉嫌商标 侵权行为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有效防范和避免商标侵权风险。加强对虚假宣传行为 的整治。严厉打击对阿胶及其制品的性能、功能、质量、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虚假宣传 行为。重点查处网络交易领域的“刷单炒信”,使消费者对阿胶及其制品的销售状况产生 误解的行为。

  加大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竞争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擅自使用他人有 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等傍名牌、生产制售“山寨”产品 的市场混淆行为。加强违规直销和传销行为打击力度。重点查处直销企业经销商的虚假宣 传行为。严厉打击通过产品招商会、产品推进会、分享表彰会等形式,以直销阿胶及其制 品为幌子,从事传销活动的违法行为。加强阿胶及其制品稽查办案力度。重点查处伪造产 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掺杂、掺假,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 法行为。强化与业务科室协调配合,重点针对阿胶及其制品生产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制假、 掺假行为,进行稽查办案,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生产经营不合格的阿胶及其制品 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依法淘汰严重违法生产经营企业

  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指导辖区内的电子商务平台及时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经营阿胶 及其制品的相关经营情况(发布的产品说明、宣传内容等);通过省局网监平台查看网络 经营主体经营阿胶及其制品及类似产品的经营情况;根据管辖权限范围依法处置违法违规 网站、网店、APP、公众号等,并对发现互联网领域销售的阿胶及其制品及类似产品的虚假 宣传、虚假广告、网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配合电信主管部门严格落 实网络销售的“阿胶”及类似产品实名制管理,强化ICP备案、域名和IP地址等互联网基础 资源管理。

  在整治违法违规行为的基础上,要强化对企业的指导、帮扶措施,按照“扶优惩劣” 的原则,对诚信守法、质量水平好的企业,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对严 重违法生产经营的企业依法淘汰,整体提升阿胶及其制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推 动阿胶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王尚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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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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