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门市城区名声最臭五个楼盘被业主拎出,荆门万达广场以788张不满意票名列榜首,引发十万网友关注声讨,跟贴爆屏!
与此同时,这个楼盘被一批投诉人盯死不放!
荆门万达违法已定性!八部门出手整治 投诉人急等下文
荆门万达广场到底有什么问题?部分入驻业主纷纷揭底,吐槽其配套设施和物业服务糟糕。
近日,荆门市房产管理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出一份《关于荆门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违规销售商品房的通报》,指荆门万达广场在销售环节存在违法行为。
该通报披露,荆门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00090250133G,登记地址为荆门市象山大道南段38号(荆门万达广场)A地块401号,法定代表人曲晓东,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涉诉项目为该企业开发建设的荆门万达广场,位于荆门市象山大道南段西侧,总用地面积210亩,总建筑面积72.9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8.4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5万平方米,于2017年9月22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通报称,经核查,2018年9月荆门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在销售荆门万达广场D区商铺时,销售人员告知购房人所购商铺的内部结构和外部环境与房屋现状不符,在购房人要求退房时拒绝返还定金或者要求当事人起诉后才能退还。同时还查明,荆门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与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协议》在签订前没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协议中的没收定金等涉及购房人重大利益的条款未向消费者进行风险提示。
通报称,荆门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要表现在:一是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二是单方拟定的格式合同设置了违反公平原则的条款,未在订立前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违反了《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第十条、第十四条的规定;三是没有履行关乎购房人重大利益事项的风险提示义务,在签订认购协议前未就没收定金等涉及购房人重大利益的条款进行书面明示和提醒,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通报称,荆门市房管局于2018年10月15日、11月9日对荆门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销售负责人王丰进行了两次约谈,指证了该公司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的意见。现对荆门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的上述违规销售商品房的行为向社会进行公开曝光,将其不良行为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责令该企业迅速整改,妥善处理购房人提出的合理诉求,并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市房管局。
荆门市房管局已将荆门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违反合同监督管理规定的线索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据悉,荆门市房产管理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税务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荆门银监分局等八部门已联合发文,对房地产乱象展开专项整治行动。
恶意克扣诚意金、保证金或预定金被列为此次整治的乱象之一。
多名投诉人称,他们最关心的是,交给荆门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的数万元定金能不能拿回来?相关部门能不能真正维权?
他们说,如果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我们不会这么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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