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的自白

2020-06-12 17:52:51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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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根据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我”可以通过化学合成、生物发酵或者提取等方法生产出来。

  “我”有什么作用呢?“我”和食品关系历史悠久。早在东汉时期,就使用盐卤作凝固剂制作豆腐。公元6世纪,农业科学家贾思勰还在《齐民要术》中,记载了天然色素用于食品的方法。“我”能够保持或提高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可作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可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改进其感官特性;更便于食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或者贮藏。无论是工业化生产的面包、蛋糕、果汁饮料、冰淇淋等,还是家庭手工制作的馒头、包子、油条等,都离不开“我”。可以说,“我”是现代食品工业发展的产物,没有“我”就没有现代食品工业。截至目前,我的家族,共有约2500余种,给食品起到增味、着色、抗结、防腐、保鲜等作用,让您更加感受到“舌尖上的美味”。

  怎么用好“我”呢?一段时期以来,大家对“我”有了很坏的印象,并且产生了恐惧心理。这都是“三聚氰胺”“苏丹红”“瘦肉精”“吊白块”等非食用物质造成的,必须把“我”和非食用物质区别开来。

  为保障食品安全,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下设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建立了全球统一的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评价体系和使用标准(非强制)。我国政府依据该体系和标准建立了国家评价方法和国家标准,对申请使用和使用中的食品添加剂实行严格、持续、动态管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明确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允许使用品种、使用范围以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要遵守五项使用原则: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在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规范使用,您所食用的食品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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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宣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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